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22〕27号)
发布时间:
2022-
0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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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
(川办发〔2022〕27号)
(五)强化企业服务保障。
1.促进人才有效引育。鼓励培优企业引育人才,对其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才计划,按规定在职称评定、落户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人才政策扶持。建立培优企业人才需求与高等院校招生专业联动培养机制,对相关高等院校招生指标给予积极支持。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率先在培优企业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模式。建立培优企业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实施定向服务,帮助解决用工问题。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对培优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岗位技能等培训并承担成本的,给予培训补贴直达支持。每年组织开展研学交流、合作洽谈等活动,开拓企业家视野。〔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