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2〕9号)
发布时间:
2022-
0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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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
(川办发〔2022〕9号)
四、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对纳入本级及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