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色服务>营商环境专区>惠企政策>政策解读

雅安市优化营商环境“20+5”条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2- 21 11: 56浏览次数:

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优化营商环境"20+5"条措施的通知



雅安市优化营商环境“20+5”条措施解读


1.实行“拿地即开工”改革。建立“承诺预审+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机制,经项目单位承诺,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技术性审查阶段与取得土地阶段同步推进,提前介入项目审查并出具预审批意见,拿地前完成预审和公示,变拿地等待期为高效审批服务期,土地成交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速项目落地建设。新增建设用地的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拿地开工和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5-282901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35-2227358)

解读:

推行“标准地”项目“拿地即开工”相关工作,对已启动供地程序的“标准地”项目,提前进入“前置服务”程序,待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达到法定条件后,根据“前置服务”意见,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完成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加速“标准地”项目落地建设。

(1)供地前期“前置服务”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及时依据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用地红线。招商引资企业同步进行项目方案设计,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先行启动方案审查程序,完成设计方案初审、征求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规委会审议。

(2)供地期间“前置服务”阶段土地成交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可先行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其中,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建设项目投资备案文件以承诺书代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完内部审签程序。

(3)供地完成“正式审批”阶段待建设单位正式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投资备案文件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式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待建设单位正式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加快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采取联评联审、提前审查、提前定标准、事后跟踪监管等措施,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动工业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5-5963730)

解读:

(1)基本概念:“标准地”与以往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同,是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总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科研投入强度等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将标准在挂牌出让土地公告中向社会公示,出让土地后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竣工后严格考核标准并追究违约责任。

(2)目的:“标准地”改革将有效解决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3)优化营商环境。以前企业取得土地需多次往返于行政部门之间,完善多个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推进改革后,企业对工业用地的取得程序、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流程一目了然,不再担心在各类手续的办理之中,随时出现新的情况。通过“集成式”服务,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标准地”自带区域评价就为企业节约大量资金。

(4)提升企业效率。和以前相比,摘得土地后,企业至少需要3-6个月才能完成区域评价、施工图纸等审批,周转于各个部门之间,耗时耗力,实行“标准地”后,企业摘得土地就可开工建设,大大缩短了企业建设投产时间。改革后,对于条件成熟的工业项目,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缴纳土地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并联办理)。

(5)促进标准管理。一是土地供应时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总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科研投入强度等控制性指标;二是企业拿地时,就已经知晓该地块的用地标准、履约标准、指标复核标准、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相关权利义务;企业按照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将依据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对其进行验收和考核。

(6)实现节约集约。“标准地”让在对用地单位优质服务基础上,同时也对用地单位提出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总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等指标控制性指标要求,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于未达到标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园区管委会将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含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闲置土地、收取违约金等,通过仲裁或诉讼的程序追究工业企业的违约责任等,促进企业增强技改、增加投入、提高效益、集约用地。

3.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享。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审批部门不再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间、环节和费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5-5963730)、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835-2233180)

解读:

(1)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根据各地实际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审批事项实习告知承诺制以及制定产业准入要求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的组织主体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

(2)区域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能耗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气候可行性论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针对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结果。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综合评估评审结果,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

4.加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依托市、县代办服务体系,健全重点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组建专业综合服务团队,开展全程“订单式、保姆式”代办帮办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835-2233180)

解读:

(1)制定印发《雅安市重点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公布重点项目代办帮办流程图、重点项目代办帮办事项清单83项,形成联络会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推动工程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全覆盖。

(2)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重大项目会商室,明确重点项目代办员,围绕全市重点重大项目,强化线下综合服务,常态化推进“容缺办理”“部门联办”“全程帮办”。

(3)建立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群,为重点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个性化、定制化政策咨询、审批辅导、代帮办服务。

(4)利用雅安市12345热线平台新开办的企业进行跟踪回访,收集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5.改进水电气报装服务。压减水电气接入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实现水、电、气、通信等公用服务进厅上网,推行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报装。实现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申请、办理,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和高压用户报装“省时、省力、省钱”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0835-224296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835-2227358)、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835-2233180)、雅电集团(咨询电话:0835-2603107)

解读:

汇集水气电企业办事指南,制定统一的水电气一次办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明确一次办的部门、企业工作机制。

(1)用水用气报装

制定《雅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水气信报装工作提升专项方案》,实行流程再造,分类别大幅度压减水气报装时间。将工业、企业用户无外线报装接入工程的压缩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根据《雅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水气信报装工作提升专项方案》,压缩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小微工程适用范围应为“用气设备总负荷16m3/h小时以下(含)、无用气外线报装接入工程”),150米以内有外线接入工程的压缩为7个工作日内办结,150米以外有外线接入工程的压缩为9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用电报装

办电资料:居民用户为2种(身份证明和用地权属证明)、非居民用户为2种(主体证明和用地权属证明)、高压用户申请资料种类为3种(主体证明、用地权属证明和政府立项批文)。

办电环节:居民用户为2个(业务受理、装表接电);非居民用户为3个(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其中实行“三零”服务的压减为2个(业务受理、装表接电);高压为4个(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工程实施、装表接电)。

办电时间: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配套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不超过29个工作日。(注:“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仅针对重要客户开展。)

低压居民及小微企业用户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零上门:实行线上用电报装服务,用户可以在线提出用电需求,签订电子合同,供电企业委派专人上门服务,用户无需往返营业厅,用电报装“一次都不跑”。零审批:供电企业精简办电资料,一次性收取所有材料,代替用户办理电力接入审批手续,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优化审批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并行操作、限时办结。零投资:供电企业将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通过低压接入,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高压用户报装“省力、省时、省钱”。省力:通过推广“互联网+”线上办电服务,推动政企办电信息互联互通,供电企业直接获取用户办电所需证照信息,用户在线提交用电申请、查询业务办理进程、评价服务质量,实现办电“最多跑一次”。省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简化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供电企业实行业务办理限时制,加快业务办理速度,确保用户及时接电。省钱:对省级及以上各类园区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电能替代项目,公司延伸电网出资界面至用户红线;对其他高压项目,通过优化供电方案,实行就近就便接入,降低用户办电成本。

6.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将财产转移登记压缩为“受理、发证”两个环节,对不动产权证照实行免费邮寄,实现存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款征收“一窗受理”。推广“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一体化过记户”。将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17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5-222980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35-2227358)

解读:

(1)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通过建立验收与登记、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推行项目“多测合一”,实现规划核实、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同步进行,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条件,同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购房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住权与产权同步”目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压缩登记业务环节,实行证照免费邮寄,实现存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款征收“一窗受理”。利用窗口改造和信息化手段,将住建、税务和不动产多部门业务窗口集中统一,运用一窗联审平台,将财产转移类登记业务压缩到“受理、发证”两个环节,减少办事群众和企业多窗口跑动次数,同时依托免费寄递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在登记受理后,提出免费邮寄申请。

(3)推广“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一体化过记户”。办事群众和企业在结清水电气相应欠款前提下,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通过提供水电气表号码,即可享受到不动产与水电气同步过户的便利,无需再次前往水电气营业厅或网点办理。

(4)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将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压缩至17个工作日内办结。

7.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将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合并到一个开办环节,推动企业开办所有环节“一件事”办理。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设立、变更、注销、补换照等各类业务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到20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35-2820273)

解读:

(1)企业注册登记2小时办结,申领发票和印章刻制并联4小时办结,社保登记和公积金缴存登记通过数据推送实现信息共享,无须单独办理。企业可选择免费寄递服务和市级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税务部门免费发放Ukey(非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

(2)企业开办登记注册、社保登记、申领发票、印章刻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整合为一个环节。企业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选择雅安市、各县(区),实现各类业务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理。

(3)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实现简易注销。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到即办,即时注销。

8.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税费申报、发票业务、税收优惠等税(费)事项“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继续实施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代开)+免费寄递”服务,推广应用电子发票,实现纳税人发票使用“零成本”。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咨询电话:0835-2822958)

解读:

(1)2022年推行居民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十一税(费)种综合申报,实现一个入口一次提交。

(2)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已实现税费申报、发票业务、税收优惠等252项税(费)事项功能全覆盖,216项业务“全程网上办”,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脑网页端(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四川税务(雅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APP等方式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相应模块即可办理涉税(费)业务。实现税库银、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多渠道智能化缴税,全面实现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3)试点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对未纳入试点范围的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对传统纸质发票实施“网上申领(代开)+免费寄递”服务,持续实现发票使用“零成本”。

9.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常态化电子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推行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清理取消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建立完善全流程在线监管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0835-2224120)、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835-2623238)、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835-2233180)

解读:

(1)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中标公示、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公示等环节实现线上办理。

(2)使用保函(保险)包括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工程保证金。

(3)政府采购操作业务全程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完成。

10.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提升集成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网办深度,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可办率达60%以上。聚焦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户籍户政、车驾管、出入境、教育、住房、税费等领域,实现高频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站式办结。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帮代办、自助办理,在更大范围实施政务服务“免证办”“零材料”。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探索开展“个转企”便利化改革。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835-223318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35-2820273)

解读:

(1)企业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实现部分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办理,变“跑多次”为“最多跑一次”,变线下办理为网上办理。

(2)凡是能够在业务办理系统中调用的电子证照,企业都不需重复提交。

11.推行政策“免申即享”。以市、县为主体,搭建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优惠政策清单,制定“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提供代办服务和容缺受理审批,实现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

牵头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835-2851010)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835-2233180)

解读:

(1)依托四川省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admin.scis.net.cn/)统一发布全市现行有效的涉企政策和必要的上级政策信息,企业可登陆平台自主查询。

(2)梳理“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并公布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企业可登陆网站自主查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3)企业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实时查询惠企政策详情,对于符合条件的,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4)申请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资料不规范的情况,可以先予以受理,再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补充齐全。

(5)通过代办服务,让企业享受更高效、更便利的服务,加快申请落地,不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真正落实“一件事一次办”。

12.规范涉企监管检查。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多部门一次检查、联动执法、联合惩戒。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外,相关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多头、重复督导、检查,确需开展的应当整合开展。积极推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和告知承诺制,制定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免处罚免强制清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35-2237993)

解读:

(1)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均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

(2)制定印发《雅安市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雅安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两张清单。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28个部门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共同研究梳理出261个一般领域涉企检查事项,涉企现场检查实行清单制管理,除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需要依法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外,未列入现场检查事项清单的,不得随意进行现场检查执法。将食品、特种设备、危化品、消防、工程质量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79个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检查事项列入《雅安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3)积极探索“有温度的执法”,制定印发《雅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对登记注册、食品、广告、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市场监管领域30种轻微违法情形实施包容免罚,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建议、提醒、劝告、告诫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

13.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中小投资者绿色窗口,成立金融调解工作室,建立诉讼速办服务通道,整合调解、速裁、电子送达等环节,同步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司法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835-2855005)

解读:

(1)全市法院不断深化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并行的“厅网线巡”相互融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硬件建设标准化,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大厅的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大力推广“互联网+司法服务”模式,借助互联网速度,畅通涉商纠纷立案化解通道。充分利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4小时”自助法院、互联网法庭、律师服务平台、送达平台等,实现案件网上立、材料网上转、送达网上走、证据网上交、调解网上办、庭审网上开,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2)全市法院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中小投资者绿色窗口,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便民服务;

(3)全市法院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金融调解工作室,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中小投资者维权便捷程度。

(4)全市法院要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充分利用“调解组织建在法院”工程,发挥“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解纷职能,用足用好“总对总”在线调解资源库,探索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方式,充分推广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音视频调解,做实“三进强基”工程,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门诊部”功能,深入推进简案速裁快审实质化,为涉商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14.推动政府守信践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人员变动、职能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0835-224144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835-2239514)、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835-2623238)、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咨询电话:0835-2223809)

解读:

(1)严格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政策的通知》(雅府发〔2022〕8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政策激励。确需“一事一议”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签约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履行承诺。

(2)常态化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监督检查,重点对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进行检查,对没有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履约验收、拖欠账款支付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

(3)中小企业可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迟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提起投诉,提交相关投诉材料。办理部门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反馈受理部门。案情复杂的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90日。

投诉平台:四川省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服务平台(https://xm.chiq-cloud.com:30120/sme-payment-complaint-platform/pc/enterprise)。

15.科学布局产业链。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园区和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帮扶计划;建立化工园区,推动省级开发区发展,对能源动力、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社会事业、科技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将符合政策的企业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在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0835-282483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835-223951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5-2829011)、市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835-2329722)

解读:

(1)围绕保障社会基本运转、防疫抗疫战线、居民生活必需、关键重要物资供给、特色优势产业运行等领域梳理出38家企业纳入省级“白名单”。目前,我市已发布全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园区和企业名单78家。制定《2022年雅安市制造业企业培优和升规工作方案》,建立升规企业培育后备库,“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和辅导,“真金白银”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2)不需要单独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类型,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核电站、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内河航运、信息网络、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年综合能耗超过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的项目需在节能审查时需按要求开展能耗替代。不需开展能耗替代的项目类型,能源动力、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社会事业、科技、锂电项目;能耗替代比例为10%的项目类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包括晶硅光伏、钒钛、存储)、省级重点推进项目;能耗替代比例为20%的项目类型,纳入省重名单的项目;其余项目能耗替代比例为30%。

(3)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市内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新增企业可申报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企业将《雅安市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申报表》、环评、安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证明提交县(区)发展改革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当地供电公司初审后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审核,之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将通过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享受政策。

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绿色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和优先保障机制,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和省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名单的单独选址绿色产业项目用地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其他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绿色产业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保障,计划指标不足的全市统筹调剂予以支持。在能耗总量指标考核分配中,对绿色产业重点布局的县(区)给予倾斜支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保障绿色产业项目。

16.加强金融要素保障。健全金融顾问制度,开展“一企一策”精准配对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创新推出信用类贷款产品,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向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机制,高效、规范使用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发行。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咨询电话:0835-5181069)

解读:

(1)自2020年开展“金融顾问”工作以来,我市按照《雅安市民菅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建立了“1个市级总顾问团队+9个(县)区金融顾问服务工作小组”机制,组建了“123名金融顾问服务专家团队”,团队成员涵盖了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分片区为各县(区)民营企业开展顾问服务,提供财务管理、合理融资等建议,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2)市财政局联合十部门印发的《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2〕1号)中明确支持增加小微企业首贷,对向无贷款记录的我市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的银行机构,市级财政按照其当年实际发放此类贷款金融的0.2‰给予补贴。无贷款记录客户指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法人企业,首笔贷款金额指企业资金账户首笔贷款到账并可提取的金额。

(3)支小会商贷: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小再贷款向支持主体(经营性贷款)发放的利率不超过贷款时最近一期公布的LPR+165BP(目前为5.3%)的贷款,可以享受贴息支持。财政部门按年化1.5%给予贴息,贴息后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时最近一期公布的LPR+15BP(目前为3.8%)。支持主体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助农振兴贷: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再贷款向支持主体(经营性贷款)发放的利率不超过贷款时最近一期公布的LPR+165BP(目前为5.3%)的贷款,可以享受贴息支持。财政部门按年化1.5%给予贴息,贴息后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时最近一期公布的LPR+15BP(目前为3.8%)。支持主体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019年12月市县(区)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雅安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与辖内合作银行和市担保公司合作,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借款企业须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经营满一年以上,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产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信用良好,无限高、涉诉等情况,重点支持雅安绿色产业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严禁用于其他用途。单户企业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贷款利率不超过5.2%,合作银行不得附加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市担保公司按照贷款项目实际融资金额1%/年的标准向贷款企业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对我市企业上市挂牌予以奖补。在雅安辖内注册并缴纳税收的企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融资的企业,由受益地财政按三个阶段累计给予1000万元资金补助。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融资的企业,由受益地财政按两个阶段累计给予1000万元资金补助。对在北交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融资的企业,由受益地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市内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100万元。对当年新列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当年新纳入雅安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2万元。

17.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全力跟进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仲裁巡回庭进园区,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5-2231003)

解读:

(1)高标准建成省级川藏(雅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引市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在“招大引强奖励、经济贡献支持、借款贴息支持、场租支持、做大做强支持、做强品牌奖励、企业上市支持、引培人才激励、业务发展支持和运营奖励”十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打造集人才招聘、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劳务派遣等全链条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为各类用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2)依托雅安公共招聘网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宣传推介,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推动劳动纠纷协商自主、权利义务协商自治、和谐关系协调自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社区、园区、厂区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围绕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突出源头管控、系统治理,抓住责任落实链条、推行实名制管理,持续加大欠薪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常态长效治理。

(4)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打造金牌基层调解组织,在经开区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庭,就地就近为园区内的劳资双方提供服务,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积极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调解业务培训,增强调解技能。完善调解到仲裁与仲裁到调解的程序转换,做到程序上及时、高效、便利。

18.加大人才智力支撑。落实《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编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采取顾问、“候鸟式”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拓宽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实施“雅州百千英才计划”,遴选培养一批本土企业高层次人才;落实“雅州英才卡”服务事项,持卡享受就医、旅游、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各项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5-2852155)

解读:

(1)6月20日制发《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11月21日印发配套12个实施细则,政策中所涉及省级以下人才资助资金,市县(区)按受益财政承担,其他资金由市级全额承担。

(2)由用人单位梳理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组织部门统筹开展赴外招才引智、“双招双引”等活动,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3)鼓励各级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各级各类人才来雅开展智力服务,在用人单位给予酬劳的基础上,按酬劳总额的50%给予专家人才配套补助;围绕雅安主导产业、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特聘专家,并提供专家人才房等服务保障。

(4)每年定向遴选一批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雅州英才”;对表现突出的,在申报“雅州百千英才计划”培养项目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5)政务服务方面,持卡人在市内办理工商登记、行政审批、税务等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受理、限时办结;金融服务方面,持卡人在市内指定金融机构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科研服务方面,为持卡人提供科技文献下载服务、查询服务,子女享受雅安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优先参与权。医疗保健方面,用人单位每年为持卡人免费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一对一”健康咨询等服务。文体旅游方面,持卡人本人可享受雅安市内所有收费景区免门票优惠、市内公立体育场馆低收费项目的减免政策。

19.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推进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天府科创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835-2223138)

解读: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年度进行认定。每年2月1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放培育平台申报入口,4月底关闭。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汇总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荐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安排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抽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奖励资金无需企业申报,市经信局按照新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直接对企业进行补助。

企业孵化载体建设:企业对照《雅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试行)》和《雅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试行)》办法条件,依据当年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开展申报工作、准备申报材料,并由企业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属企业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原则上,于次年对成功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10万元。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对象为企业,企业根据当年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核算周期内次年度比首年度的研发投入增量(数据真实性由企业负责)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可以申报,补助标准按增量部分不超过20%进行补助,单笔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核算周期,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省、市级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

天府科创贷:“天府科创贷”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委托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管理,面向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政府资金帮助企业增信、为银行分担风险的方式,联合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的免抵押、低利率债权融资产品。旨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股权和信用获得银行贷款,配套贷款成本补贴,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企业登录天府科创贷平台注册申请,并按平台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同一企业每年累计可获得科创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企业在银行审批通过后可获得融资。

20.推动外资外贸提质。支持企业降低国际物流成本,实施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健全外资企业“大走访”工作长效机制,所有备案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835-2622357)、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咨询电话:0835-3582895)

解读:

(1)市商务局利用各级外经贸政策支持外经贸企业降低国际物流成本,关于支持方向和重点、项目申报程序、申报资料具体要求等可向市级或所在县(区)商务部门详细咨询。(见附件1)

(2)实施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市商务局利用年度中央及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降低耗能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绿色低碳外向型产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产品进入四川省重点培育外贸企业名单、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进出口产品目录等。

(3)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市外商投资奖励办法正在草拟审核中,暂未出台。请企业关注雅安市经济合作和外局官网或“投资雅安”微信公众号,政策出台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挂网宣传。

(4)结合全省“进千企”活动,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诉求,我局建立健全外资“大走访”工作机制,建立了服务热线(电话0835-3582895,邮箱yasjhwsj@sina.com),同时对接市司法局,收集整理《雅安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联系名录》。(见附件2)

(5)2020年《外商投资法》出台后,已取消经合部门备案权利,现我局无备案权。

附件1:

雅安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机构联系名录
序号市州部门经办人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
1雅安市市本级雅安市商务局毛丽市外经贸科长13881630001185725943@qq.com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0835-2634139
2雅安市雨城区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郑婷工作人员18111521864359838917@qq.com雅州大道387号
3雅安市名山区名山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韩崇义商务科科长189081609511205323753@qq.com名山区茶都大道481号0835-3222423
4雅安市天全县天全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高志波工作人员15283527314837146395qq.com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徙玉路13号
5雅安市芦山县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李雄工作人员18090112609331061877@qq.com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
6雅安市宝兴县宝兴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李蕊工作人员15984505332952274385@qq.com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益民街7号
7雅安市荥经县荥经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李茂商务股负责人18942877513675272332@qq.com四川省雅安市荥经路荥兴路东1段168号
8雅安市汉源县汉源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刘逸云工作人员18280148618541530397@qq.com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9雅安市石棉县石棉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李勇副局长1340835396384617172@qq.com雅安市汉源县彩虹路9号515室
10雅安市经开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王旭工作人员13551575486275511594@qq.com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创业孵化园1栋7楼706办公室

附件2:


雅安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联系名录
市(州)受理部门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传真


市本级雅安市司法局赖梦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外来企业投诉科科员18783504883347872775@qq.com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0835-2360211
汉源县汉源县司法局李姣行政执法监督股科员158926903051175320885@qq.com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武汉大道一段101号0835-4222109
名山区名山区司法局唐建梅行政执法监督和合法性审査股股长17738310108243183503@qq.com雅安市名山区市民服务中心0835-3230386
石棉县石棉县司法局韩丽娟法制股股长0835-8868486
15984538255
397573128@qq.com雅安市石棉县第二行政办公区1004办公室无传真
天全县天全县司法局胡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科员1822755230994537480l@qq.com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文定街11号无传真
宝兴县宝兴县司法局刘洋法制股科员0835-6823243
18781909353
371834000@qq.com雅安市宝兴县两河口路316号第二行政中心八楼无传真
芦山县芦山县司法局徐倩玉行政执法监督和合法性审查股工作人员17778416006931757272@qq.com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赵家坝路12号无传真
荥经县荥经县司法局魏亮法制股工作人员18283566646413709937@qq.com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小西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0835-7622565
雨城区雨城区司法局李丹法制股工作人员0835-2825833
15283523303
394631885@qq.com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无传真


文件下载雅安市优化营商环境“20 5”条措施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