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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25浏览次数: 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雅安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将根据我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防雹减灾、增雨抗旱、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质量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火箭作业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炮作业期为3月1日至9月30日。

二、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影响范围为雅安市行政区域。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类型:37高炮、车载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最大射程半径为10km。

四、故障弹药的处理:

1.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弹(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和雅安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5-2220031,15378681986)等候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搬动,以免发生意外。

2.若因人工影响天气弹药故障而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雅安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因故意私自处理弹药残体而造成的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雅安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

2024年1月


信息来源: 雅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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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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