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5月1日起我市启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
2026-
04-
28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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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要求,2026年5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所有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均按新版标准办理。
一、停用旧版材料
5月1日起,登记窗口不再受理旧版表格及申请材料。请广大市场主体合理安排时间,持有旧版材料的业务,请于4月30日前办结。
二、线上系统同步切换
全省登记业务系统将于5月1日更新文书格式。4月30日前线上提交被退回的申请,节后重新申报须按照新版要求修改填报。
三、办事指南同步更新
四川政务服务网及各线下登记窗口办事指南将陆续更新。5月1日后办理业务,请参照最新办事指引,必要时可提前咨询属地登记窗口。
附件:1.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
2.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经营主体在线登记(备案)文本示例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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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