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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 “瓶改电”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 03- 04 10: 28浏览次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以来,全国各地燃气安全事故频发,其中液化石油气用户侧事故占比较大,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为有效解决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城市安全运行基础,按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应改尽改、愿改促改”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企业服务”工作机制,鼓励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作,降低用户用能成本,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

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经营店备案证)的现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大型商超、综合体等场所;及其他自愿申请改造的理发店、茶楼等符合改造条件的商业用户。

(二)补贴条件

自文件印发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向属地街道或乡镇提出改造申请,并于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改造工作,2024年6月25日前向属地街道或乡镇提交相关资料,经燃气公司、属地乡镇(街道)审查合格的,可享受补贴政策(申请时间的认定,以属地街道或乡镇书面受理改造申请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

按用户改造投入成本(含企业减免金额的总造价)的40%比例进行补贴,“瓶改管”改造投入成本含燃气报警器、安装工程费用,“瓶改电”改造投入成本含表计后内部线路改造建设费用及电热炊具更换费用,户均补贴金额不超1万元。

(四)补贴程序

1.“瓶改管”“瓶改电”用户改造完成后于2024年6月25日前完成申报,填报《雅安市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瓶改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供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接到申请后如实登记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票号、发票时间、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并会同燃气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初审通过后报属地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2.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复核通过后,汇总填报《XX县(区)“瓶改管”“瓶改电”项目补贴资金明细表》并报送属地财政部门,申报资料由属地核实留存(发票备检)。

3.属地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属地报送材料后,经区政府同意按《雅安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拨付补贴资金。

(五)文件有效期

本文件有效期从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结束,“瓶改管”“瓶改电”用户改造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并于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改造工作。

三、其它事项

1.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燃气用户积极申报,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实后按程序报送,“瓶改管”用户资料报属地商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瓶改电”用户资料报属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组织复核后报当地财政部门。

2.申请补贴燃气用户应如实填写《雅安市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瓶改电”申请表》和《雅安市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瓶改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乡镇(街道)、燃气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核查,确保用气隐患及时消除。

3.相关改造事项及补贴事宜可咨询所属乡镇(街道)或管道燃气公司。

解读机构: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康静

联系电话:0835-2231081

信息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